巴中市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监理单位公开选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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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巴中市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监理 二、采购金额 15万元。 三、工作清单 1.监理项目工作方案; 2.监理市本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城镇地籍修补测,并完成阶段性验收工作; 3.监理市级成果数据库建设进度和质量; 4.监理市级调查成果编制进度和质量; 5.监理市级国土调查数据与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平台建设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6.监理督促6个区县三调进度及质量安全; 7.监理项目总结,制作监理项目成果; 8.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监理工作的目的与原则 为保证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目标的顺利实施,确保成果质量和项目进度,采购专门监理机构,对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进行全面、认真和规范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整个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章守法、坚持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各种技术标准,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坚持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处理监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4)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委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5)不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不接受可能导致不公正判断的报酬。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 518号); 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5号); 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 6.《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 7.《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8〕2号); 8.《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范(暂行)的通知》(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8〕3号); 9.《巴中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1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 号); 1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14.《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调”技术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调查办发〔2019〕1号)。 (三)监理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中标单位接受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后,成立项目监理实施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组长(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质量全面负责,监理组长负责项目组织,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 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开展监理工作;检查作业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主要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复核或从作业现场直接获取的有关资料、成果,并签署原始凭证;按技术要求的规定对作业单位的作业过程或工序进行检查记录,对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计算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有关监理记录。 1.现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 ①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监理方案或工作计划;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记录所有监理活动; ③审核作业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作业方案等的申请和变更; ④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通知作业单位停止实施全部或部分工程; ⑤监督作业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⑥审核进场仪器设备的质检证书,并进行核对登记。在开工前和实施过程中,检查仪器设备,通知停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⑦通过巡视、质量抽查等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⑧对数据质量进行监理; ⑨参与项目成果质量问题的处理; ⑩对项目成果质量的抽样检查。 2.现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 ①审批作业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实施阶段的各种计划; ②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实际项目进度与计划有差异时,要求作业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进度满足合同的要求; ③每半月报告项目进度情况。当实际项目进度与计划有严重差异时,整改无效时,提出终止实施合同的详细建议报告,以便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 3.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安全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 督促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督促作业单位明确安全控制责任人及监督其职责的履行情况。 4.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①对作业单位提出的合同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查清真实情况,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查延长工期时间或索赔的金额,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②监督作业单位进入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结构、数量,核实名单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实施计划所列一致。对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书面提出更换要求; ③根据招标文件及项目实施计划要求,对作业单位仪器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质量问题的仪器,提出更换要求; 5.现场监理工程师在信息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收集、记录、整理并准确传递在监理过程中产生的语言、文字、数据等资料。 6.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协调委托单位和作业单位的关系,协调作业单位之间关系。 (四)监理成果 1.现场监理记录表 2.监理阶段性报告 3.监理技术设计书 4.被监理项目质量报告 5.监理项目总结 6.监理工作相片集 7.其他监理数据 (五)监理时间进度要求 监理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成果数据发布时止,共计2个年度。原则上监理人员自签订合同后5日内启动监理。至少每半个月实施一轮现场监理,被监理项目完成各阶段性工作时开展项目监理评价。 (六)监理质量要求 1.严格按监理技术方案的时间计划实施监理; 2.严格按照各项技术依据检查成果; 3.准确记录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对被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在发现问题当天完成,填写问题对接单。 五、报名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有失信被执行人、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信用记录。 3.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同时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不动产测绘监理); 4. 供应商与巴中市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单位; 5.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具备测绘或资源调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具有国家或四川省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报名函(收原件);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如还未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以上资料除收原件外,其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31日18:00;报名地点:巴中市经开区尚府路市国土资源局A2218室(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资料);联系方式:罗女士,电话:0827-5255466。 七、监理单位选取方式 在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若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只有一家则由该单位中选)。随机抽取时间:2019年2月1日9:00;随机抽取地点:巴中市国土资源局A2213会议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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